时间:2024-08-14 12:02: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英杰
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西乡县人民法院携手大河镇政府,在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西村境内开展“生态兴·则文明兴”主题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大河镇素有“米仓秘境,生态大河”之美誉,辖区森林茂密,生态资源丰富,位于巴水河源头的河西村更是秘境中的“绿色明珠”,因其较好的生态环境,辖区水生生物和动物资源丰富,长期以来也是野生大鲵种群的栖息地。
西乡法院通过对巴水河水系原生物种的走访调查,在水体可承载范围内共分批放流约200尾大鲵鱼苗,并根据增殖放流技术要求,严格筛选鱼苗的质量,科学选择投放点,将保护和恢复性司法工作融入河湖生态治理体系,有效促进当地水系恢复固有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助力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随着一尾尾鱼苗潜入水底,入住“新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也在此刻被定格。增殖放流活动尾声,法院干警向周围群众现场开展法治宣讲,对“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破换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讲解,引导辖区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共护一片青山绿水。
供稿:西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高英杰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