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 17:10: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着力把立法联系点打造成征询民意“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宣传站”
——勉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纪实
2023年12月,勉县人大常委会被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将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发展,探索推进“1+19+N”工作网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接地气、聚民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畅通立法参与渠道、拓展内涵外延,通过常态化听取意见方式,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原汁原味反眏人民群众立法意愿,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立法征询民意“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宣传站”。
强化阵地建设,厚植立法征询民主底色。为了拓展立法联系点功能和辐射力,探索实行人大代表联络站与立法联系点“站点合一”。县人大常委会在18个镇街道、1个工业园区成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点、171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立法信息收集员,把国家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开到村、到户。至此,全县基本形成县有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镇(街)有立法信息采集点、村(社区)有立法信息员的三级联络机制,将立法信息采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为广大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制定完善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推进“1+19+N”工作网络模式(1: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勉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9:18个镇街道和1个工业园区共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点、N:171个立法信息收集员、两代表一委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求,并开通“线上”征求,全方位畅通民意征集渠道,确保立法信息采集任务及时传达,让群众的关心关切真正在立法的过程中得到重视。同时把立法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同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关注地方立法。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面向基层和群众组织立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
坚持守正创新,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立法联系点将扩大群众参与度、联系面、代表性,使立法过程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形成立法最大共识。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听取利益群体、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律专家等意见建议,多摸基层一线实情,注重收集原汁原味的一线声音,使所征询的意见建议更能反映群众利益,确保地方性法规“务实管用”,为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民意和实践支撑,助力提高立法质量。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参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草案)》等16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提出立法建议134条,被省、市立法机关采纳或部分采纳13条。
注重精准对接、提升立法意见建议质效。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为了确保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在县人大常委会和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点、171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了191个民情民意收集箱,随时随地收集群众的立法心声,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同时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使群众诉求和立法需求有机结合,让其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对接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时,都要采取“普遍征求”与“重点领域征求”点面结合的方式,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基础上,通过召开由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利益各方、群众代表、专业人士”的意见。为了提高立法征求意见建议质量,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聘请法律顾问为立法征求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精准、更专业,把人民群众的“朴素语言转化为立法语言,实现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与立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作者:宋卫锋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