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3 10:22: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商洛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商州区法院大荆法庭、洛南县法院花石浪法庭、丹凤县法院龙驹法庭等7个法庭,查看相关资料,查阅案件卷宗,与人民陪审员代表座谈,了解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情况。随后在市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院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调研组指出,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扎实安排,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教育培训、履职保障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调研组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坚持群众路线、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加强陪审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适时邀请业务专家或资深法官讲学授课,选派优秀人民陪审员外出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切实解决部分人民陪审员准备不足、能力不足、作用不足等实际问题。要进一步保障陪审员法定权利。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庭审评议权等权利,保证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各环节充分表达意见,全面记录陪审员庭审调查、参审发言、讨论表决情况,确保同审同权、实质参审。要进一步强化陪审员履职保障。要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兼职情况,加强与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经费保障,以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
市县法院相关院领导,人民陪审员工作业务负责人,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调研。(通讯员 侯向锋、孙雨)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