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30 16:10: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9月29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荧、副主任赵兵,副县长徐远航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石门镇、民主镇、大道河镇等地,通过看现场、问情况、听汇报等方式,实地检查了东升板石厂生态修复治理、集镇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及“河湖四乱”整治情况,查看了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镇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及库区大水面养殖投入品管理和长江十年禁渔制度落实情况,了解了水路航运管理、库区漂浮物打捞、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废弃矿渣治理情况。实地查看了石门大桥建设情况和汉江大桥建设规划情况。
座谈会上,听取了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大道河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谢荧强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生态意义和战略意义。要紧盯法规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扛起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重大责任,保护好岚皋的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紧扣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细化分解任务,坚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要深刻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核心,聚焦“生态立县”战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将保护、发展、生产有效兼顾。(记者 马安妮)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