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2 17:07:15 阅读量:
“感谢检察机关秉公执法,还我公道!”近日,被害人何某乙将一面绣有“捍卫法律尊严 坚持公平正义”的鲜红锦旗送到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眼中满是感激。这面锦旗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坚守法治底线、严厉打击性侵犯罪、全力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担当。
2025年11月2日,商南县公安局接到何某某报案,称其儿媳(系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者)宋某某遭受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强奸。案件移送第一次向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批捕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办案机制,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原则,全面细致审查卷宗材料,发现未对被害人何某某进行精神鉴定;为确保案件质量,承办检察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向公安机关制发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明确要求对被害人精神情况进行鉴定。精神鉴定结论出来后,商南县公安局二次向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批捕后,承办检察官快速审查,并结合全案证据,发现被害人何某某系精神发育迟滞,且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甲在小树林欲与宋某某发生性关系时,被宋某某儿子发现并喊其爷爷何某乙,被何某乙将正在实施强奸的何某甲及时制止,案件事实清楚。该院于2026年1月20日依法对嫌疑人何某甲批准逮捕。
考虑到被害人及家属遭受身心双重创伤,检察官专门安排女性干警进行心理疏导,耐心倾听其诉求,告知其诉讼权利及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缓解其焦虑情绪,让被害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力量 。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既注重打击犯罪的力度,又兼顾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一份信赖;一声感谢,一份责任。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性侵类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注重司法人文关怀,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筑牢法治防线,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让司法公正如阳光般照亮每一个角落。(段晶晶)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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