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 | 巧用诉讼保全 六日速解运输合同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2 17:07:53 阅读量: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回了拖欠半年的运费,这效率太让人惊喜了!”近日,某公司负责人拿着调解协议书,向独李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连连致谢。这起涉案金额达68000元的运输合同纠纷,从立案受理到双方握手言和,仅用6天时间便圆满化解。

 

据悉,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建材企业于2025年3月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的建材运输业务,累计完成运输量后被告支付全部运费。然而原告依约履行义务后,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68000元运费长达半年,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无奈向独李人民法庭提起诉讼。立案时,原告担忧被告可能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向法庭申请诉讼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卷宗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存在财产转移风险,符合诉讼保全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法庭当日便作出保全裁定,并迅速移交执行部门启动网络查控。通过高效的跨部门协作,48小时内成功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70000元,为纠纷化解筑牢“权益防火墙” 。

财产保全措施的采取,让原本消极应对的被告企业态度发生根本转变。账户冻结次日,被告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法庭,表达了调解意愿。承办法官抓住这一关键契机,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首先向被告释法析理,阐明拖欠运费的法律责任及财产保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告知其若继续拖延不仅无法逃避债务,还将承担更多诉讼成本;同时耐心劝导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营困境,在付款期限上适当让步,为达成和解预留空间。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通知其公司财务向原告公司转账,原告同意在被告履行完毕后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困扰双方半年的纠纷就此尘埃落定。从原告立案申请保全到调解履行完毕,全程仅用6天时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诉讼保全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重要手段。”独李人民法庭负责人表示,运输合同纠纷中,债权人往往面临“胜诉易、执行难”的困境,诉讼保全通过及时控制债务人财产,既打消了债权人的维权顾虑,又迫使债务人主动回归谈判桌,有效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此次案件的快速调解,正是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保全+调解”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


作者:张 维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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