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3 17:00:25 阅读量:
1月29日21时许,勉县公安武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加油站内发生一起两车轻微剐蹭事故,鉴于加油站属于高危场所,车辆滞留和纠纷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风险,值班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辅警赶赴现场。
经勘查,事故仅造成双方车辆轻微损伤,责任明确,但双方驾驶人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现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况,民警并未因事故轻微、责任清晰而简单处理,而是以快速化解纠纷、恢复现场秩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首要目标,果断引导双方车辆移至安全区域停放,并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民警一方面严肃指出在加油站内争执的危险性,开展安全教育;另一方面化身“调解员”,从法律、道理、人情等多角度耐心沟通、细致疏导。
经过近五个小时反复工作,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作者:岳清海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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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