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3 19:30:33 阅读量: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关切,多措并举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以检察力量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活动紧扣食品药品安全、预付卡消费、网络购物等民生消费热点,组织检察干警开展精准普法。干警们在人员密集的广场、社区设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法律、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核心权益,演示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使用方法,指导群众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针对老年群体易遭遇保健品虚假宣传、免费抽奖诈骗等问题,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拆解诈骗套路,重点提醒老年群众警惕消费陷阱,守护好自身“养老钱”。
宣传与监督并行,履职与护民同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刑事+公益”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重点排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非法添加等消费领域违法线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同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协助其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切实破解群众维权难、举证难问题,为弱势群体消费维权“撑腰鼓劲”。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解答消费维权疑问20余个,不仅有效普及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也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推动形成“检察监督、部门监管、群众参与、企业自律”的消费共治格局。
消费安全无小事,检察护航无止境。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和法律监督工作,紧盯消费领域新型违法犯罪,深化多方协作、能动履职,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口袋里”的安全,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