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 家校社协同育人 共护孩子美好未来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0 10:16:33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推动构建“家庭尽责、学校主导、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新格局,2026年5月18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珲春市第五小学,为广大家长带来了一场题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专题讲座。

从“家事”到“国事”:家庭教育进入法治化新时代

“很多家长可能会问:教育孩子不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吗?怎么还需要专门立法?法官怎么来讲家庭教育了?”讲座伊始,法治副校长就抛出了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他指出,随着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家庭教育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了“国事”,每一位父母都成为了“依法带娃”的责任人。

他强调,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详细阐述了家长需要承担的六大教育责任:培养家国情怀、培养良好品德、树立正确成才观、关注身心健康、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劳动观念。同时,法律还为家长们提供了九种科学的教育方法,包括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等,堪称官方版“育儿指南”。

司法警示:失职家长将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

讲座中,法治副校长特别介绍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他分享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告人父母长年不在家,缺少陪伴和管教,最终误入歧途。法院在对其作出判决的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会缺席家庭教育。对于那些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长,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寄语:教育是一场温暖的修行

讲座最后,法治副校长向全体家长发出四点行动倡议:多一份学习,做智慧型家长;多一份陪伴,给孩子高质量的亲子时光;多一份沟通,与学校形成教育合力;多一份参与,为孩子成长创造广阔空间。他强调,教育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场马拉松,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携手共进。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实用性强,得到了在场家长的一致好评。家长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不仅了解了“依法带娃”的重要性,还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教育方法,收获满满。


作者:李金阳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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