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社保账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2-02-22 11:09:46来源:作者:

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社保账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冻结一笔被执行人田某社保账户。

申请人陶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调解,被告田某应偿还原告陶某欠款13万元。到期后,田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陶某依法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田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下落不明。承办法官将本案的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我院依旧会加大力度进行查询,同时提醒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

1月30日腊月二十八,申请人陶某向承办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田某已办理退休手续应有社保账户。根据此线索,承办法官查明田某在敦化市确有社保,但考虑到临近春节,为稳定民心,避免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决定春节后再进行冻结。2月8日大家都沉浸在节日喜庆之时,为保证当事人权利,早7点,执行局派出2名干警前往了敦化市社保,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下一步我院会将该笔执行款依法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为群众办了实事,暖热了当事人的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珲春林区法院执行局切实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刘峪伯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