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毕竟不是一部完美电视剧,消费也不可能全是美好的体验,大家难免会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服务与宣传不符、甚至会遭遇假冒伪劣侵权等问题。
今天雁塔法院速裁庭,发布一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好正当的消费权益
品牌背景
上海某公司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大型化妆品企业,拥有的商标早在1997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多年来,该公司生产的花露水以其卓越的品质在市场上和广大消费者心中已具有广泛、深入、持续的影响力。但市场上销售假冒该花露水的行为日渐增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案情介绍
原告消费者前往位于曲江新区的便利店购买了一瓶上海某公司生产的花露水,因味道刺鼻,便联系了该公司,经鉴定,消费者在便利店购买的喷雾花露水,内材与包装均不符合该公司标准,属假冒该公司的伪劣产品。
经速裁庭孟元元法官当庭比对,被控侵权花露水外包装上的商标字体与上海某公司生产的花露水商标字体大致相同。
案件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孟法官审理后认定该便利店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该便利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官寄语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雁塔法院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始终致力于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新生态文化,坚持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为净化消费市场提供司法保障,为消费者营造便捷、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编辑:李娟
责编:马宁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