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0:05:49来源:作者: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罗启灵
摘要:
为坚守法律底线,规范司法行为,恪守司法良知,提高案件质效,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固树立“质量”、“标准”意识,切实增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实现案件审判质量的总体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审判工作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各项指标在全市法院有进位,努力将横山区人民法院加快建成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广泛影响力的一流法院。从提升审判质效的意义、审判质效完成情况的分析、提升审判质效的具体举措三个方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具有一定的实践性。
一、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对司法为民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审判质量和效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案子审得快、判得公。2022年初,横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为了贯彻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年收案数量显著攀升、结案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尊重司法规律,通过抓制度创新激发活力、抓绩效考核激发动力、抓案件评查提升能力,办案效率和质量各项指标均有较大提升,审判质效位列全市法院前茅,探索出了一条稳步提升案件质效的路径,为全市法院做好司法审判提供了值得推广的经验。
司法为民从来都不是虚的,每一起案件的公正高效审判对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至关重要。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法院案件量在持续增长的同时,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也在同步持续提升,此时提升审判质效就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就是司法为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既是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又能取得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为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横山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网上结案审核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审判质效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问题,以问题和责任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审判管理,对审判工作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管理。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的作用,院庭长认真履行对程序性事项审核批准、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等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案件网上办理情况进行“静默式”监管。深入推进均衡结案,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在审限内高效结案,大幅度减少群众诉累,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效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进而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当前,党的二十大刚刚闭幕,人民法院更要认真贯彻二十大精神。顺应民之所需,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培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了更多法治获得感。信心满怀再出发,人民法院必须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守正创新、勇毅前行,践行司法为民,守护民生福祉,有力服务保障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院力量。一是要坚持司法为了人民。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自觉站在人民立场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正确实施民法典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政策、融入司法裁判,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保障功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要坚持司法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衔接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纠纷预防和诉源治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坚持司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持续推动智慧服务升级,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用心用情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司法信息服务,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努力让司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审判质效完成情况的分析
近三年来,横山区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齐心协力,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方针,在相关部门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加强审判工作管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及时、高效、优质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调研统计,近三年来民商事案件占全院审判案件总数的95%以上,案件数量多,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横山区人民法院克服人手少、困难多的实际,经过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该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
通过调研,近三年来,各项质效指标统计如下:
年份 指标 |
2020 |
2021 |
2022(1-9月) |
新收 |
4143 |
4390 |
3755 |
旧存 |
265 |
243 |
251 |
已结 |
4165 |
4382 |
3685 |
民事案件调撤数 |
1807 |
2063 |
1904 |
民事案件调撤率 |
43.4% |
47.1% |
51.7% |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案件数 |
3796 |
4030 |
3322 |
秘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
91.1% |
92.0% |
90.1% |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案件数 |
321 |
286 |
289 |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适用率 |
7.7% |
6.5% |
7.8% |
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
55.5天 |
52.1天 |
24.6天 |
民事案件占全院审判案件比重 |
95.23% |
94.94% |
96.48% |
因法律适用、事实问题、程序违法、文书书写、计算错误而发还改判的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占比,均逐年减少、下降。
三、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横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提升案件质效,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为此,着重从以下几项举措入手。
(一)定期召开民事审判工作调度会,细化考核指标。
针对存在的案件质效较低,部分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组织法官集体分析研判,开拓思路找症结,瞄准问题精施策,最大限度激发法官办案的内生动力,确保提升审判质效。
(二)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组建员额法官评查团队。坚持发改案件评析会制度,定期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析,明确案件瑕疵和错案认定标准。着力推进量化考评管理。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文书、庭审、卷宗三评查活动,逐项打分,立行立改,评优评先,有效提升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三)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审理流程节点监管。
加强对案件中止、扣除审限的审批和监控,杜绝随意扣除审限和规避审限管理的现象。坚持临界审限案件预警机制,强化对案件审限监控,避免超审限案件发生。严格落实扎口结案,统一由审管办进行结案审批,提高案件信息填写质量。
(四)完善制度,规范审判管理、服务审判工作。
以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导向,以“双进”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法院大讲堂、庭审观摩、我的文书我来读、针对上诉状拟写上诉案件自查报告等活动。不断强化审判管理。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任何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审判管理也不例外。审判工作有自己的特殊之处,进行审判管理必须在不违背审判规律的前提下进行。要坚持服务审判的理念,在实施审判管理的过程中,要管理到位,又不能越位,不能以管理为名干涉法官的审判权。要尊重审判规律,充分考虑审判工作的特点,既要通过管理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又要在管理中尊重法官的权利,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对司法公信力下降和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要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期待。当被评查人员被评查的案件没有评查出问题的,办案效果和质量较好的给予奖励。反之,评查出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应于惩罚。
(五)着力推进信息化管理。
运用大数据,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研判、预测、实时监控、定期分析个业务庭室执法办案情况及各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为院领导宏观把握全院审判运行状况、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查找问题短板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量。
(六)以“人民满意度”提升为目标,提高司法公信力。
狠抓服判息诉,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加强息诉服判息诉为重点,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强化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法院裁判,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是以“锻造过硬法院铁军”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利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
1.要牢牢坚持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公正司法,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权利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3.要牢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加强记录作风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警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严惩司法腐败,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水平,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八)是做好新时代法院宣传工作。
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主题宣传、传统宣传、新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手段,深入挖掘总结推广亮点经验、典型案例、先锋人物,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形式多样、领导认可、家喻户晓”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格局,营造创建活动的强大声势,确保创建活动系统化、品牌化、项目化推进。
1.要围绕打造高品质司法这一目标,聚焦执法办案、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司法为民、审判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特色项目,坚持内容为王,对法院动态及重大举措实时发布、及时回应,以心系“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守牢宣传阵地,不断提升亮点工作影响力和创造活动辐射力。
2.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正确方向,精心选择充满司法正能量、引领社会主旋律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新闻发布、汇编成册等方式对外宣传,彰显司法裁判的教化和警示作用。在审理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告的案件时,着重宣传案件的教育意义,顺应社会公序良俗,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宣传活动,发布涉虚假证据、虚假陈述、虚假代理典型案例,净化诉讼秩序。
3.要结合“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青年领军人才培养等活动,选树一批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警,向社会展示当代法官献身审判事业和对公正司法执着追求的风采。大力弘扬法院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体干警对标先进找差距,对照不足抓提升,在新时代展现出新作为。
4.要围绕构建高水平宣传格局这一效果导向,主动适应新时代信息传播形势,加大新媒体主渠道、常态化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集中报道创建活动特色亮点。回应融媒体时代受众需求,探索运用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媒体手段,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传播面广的宣传成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宣传工作新格局,提升法院宣传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5.要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这一根本宗旨,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组建创建活动宣讲团,依托法官进网格、进企业、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各类群体走进法院,组织旁听庭审和参观座谈等活动,让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各界人事和广大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