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金贤:如何让“述职评议”更有成效

时间:2022-11-22 09:07:46来源:作者:

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闫金贤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基层人大常委会,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就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各地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践,普遍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或述职评议活动,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但各地在开展过程中做法不一,效果也大不相同,有些述职评议活动既能体现出扎实性、规范性、严肃性,也能保持客 观公正,真正让问题呈现出来,有力督促被任命人员及时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勤勉尽责的工作意识,自觉依法高效履行岗位职责。反之,有些述职评议程序简单,只听取任命人员的汇报,既不组织现场评议,也不提出意见建议,划票测评便告结束,让述职活动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失去了监督的意义,最终结果就是“一述了之”、“一测了之”,难以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发挥好这项监督职能,把这项创新的工作落地落实落好,真正实现监督效能呢?

一要制定科学行为指南。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讨制定出台一套比较全面、科学、操作性较强的《“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和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基本原则、评议对象和方式、评议工作程序、述职报告撰写内容、评议结果的应用等一系列办法,为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好述职评议活动提供科学引导和行为指南。

二要认真扎实开展调研活动。提前将述职评议活动列入县级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在召开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述职对象述职报告前30个工作日,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调研组深入到述职对象所在部门和有关单位,采用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发放履职调研民主测评表、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干部职工和群众对述职对象的真实评价,正确估价履职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起草调研报告。坚持报告中既谈履职成绩,又直击问题不足,真实准确、有理有据,意见中肯,为述职评议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奠定良好基础。

三要依照程序严格审议测评。在召开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时,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分别听取述职对象的述职报告和调研组调研情况的汇报,列席人员结合自身所了解的情况,就述职对象的履职情况也可以发表意见。审议测评要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四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情况,完善履职调研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讨论,无异议后连同测评结果反馈给县政府、相关部门和述职对象本人,同时报送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要对整改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督办,督促述职对象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6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确保述职评议活动有始有终,取得真正实效,有力促进任命人员更好的依法履职尽责。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