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 15:37:4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薛艳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无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以严明纪律推动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自觉学纪。中国共产党是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学习是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和提高廉洁境界的最有效方式。只有深入学习党纪,才能明是非、懂戒惧,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党纪学习要力戒形式主义,要奔着问题发力,紧盯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全过程贯通问题查摆、剖析、整改各环节,才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准确知纪。纪法“无知”,岂能“有畏”。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才能做到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知纪不懂法,纪法观念缺失,是他们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党员干部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要深学细悟《条例》,融会贯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讲规矩、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心中明纪。明纪意味着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对党纪国法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知规明纪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捍卫政治纪律和规矩,违规的事情不干,违纪的事情不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干,不抱侥幸心理,不以身试法,讲规矩、守纪律,永葆公仆本色,不越雷池半步。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心中明纪就要敢于与违纪的行为做斗争,不做纵容违纪违法的看客,更不做随波逐流的违纪违法者,争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
严格守纪。纸面上的纪律规定是一方面,把纪律规定落实到行动是另一方面。党纪学习,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党员干部要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在新征程上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行为,切实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起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