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23:16:58来源:作者:(张晓霞)
2020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指出,“如果说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当好‘老娘舅’就要真严管、真厚爱。”为了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商洛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商洛经济发展、推进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做实做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这一做法得到广大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护航民企健康发展中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坚持“一碗水端平”,积极营造“安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以平等保护为原则,实现全方位保护,出台了《商洛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1条措施》,依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司秩序等各类经济犯罪,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2022年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件6人,起诉17件19人,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家权益犯罪4人。
坚持“一体化履职”,积极营造“稳商”环境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到少捕、慎诉、少羁押,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司法环境。2022年不批捕8人,不起诉14人;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坚决防止涉民营企业案件在侦查、起诉、审查环节久拖不结,排查出的3件挂案均全部清理完毕。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全市两级院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将“应用尽用”落到实处,实现涉案企业“司法康复”,减少和预防再犯,推动涉企犯罪的诉源治理。2022年共成功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
坚持“一盘棋推进”,积极营造“暖商”环境
以“走访+问需+解难”为切入,依托“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变“来访”为“下沉”,积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发现法律风险、管理漏洞,并及时提出防范建议。2022年实地走访民营企业20余家,召开检企座谈会30余次。通过“订单式”普法,对涉企易发多发的合同诈骗、虚假诉讼、重大责任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通过现场问答、座谈交流、案例推送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联合市工商联开展了“以案促改-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2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张晓霞)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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