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阿珍爱上了阿强,却在恋爱期间频遭暴力,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3-03-01 21:37:20来源:作者:

男朋友恋爱期间频频施暴,怎么办?

男朋友跪求道歉让我原谅,我该原谅吗?

男朋友再次动手打我,肋骨断了,怎么办?

虽然分手,可我每天去公司都要经过前男友的家,我好怕遇到以后他再打我、骚扰我、跟踪我,怎么办?

 

爱情是幸福美好的,人人都渴望拥有真爱,但充满暴力的爱情还会幸福吗?2023年2月2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签发了一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

阿珍与阿强在某音平台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阿珍性直活泼,阿强稳重可靠,双方2022年11月开始同居。某次因琐事吵架,阿强情绪失控,挥动双拳将阿珍打倒在地……经检查阿珍肋骨断裂两根。此后,在阿珍要求阿强陪同其去医院复诊时,阿强觉得“烦”,又一次挥拳砸向阿珍,致使阿珍肋骨再次骨折。同居两个月,旧创未愈又添新伤,本以为是双向奔赴,但阿珍却付出了3根肋骨骨折的代价,阿珍决定彻底远离阿强。2023年2月,阿珍从双方同居的住所搬离时,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阿强又一次将拳头挥向了阿珍……

虽然阿珍最终搬离了同居住所,但是被殴打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让本就脆弱的她整日处于担惊受怕之中。为了避免阿强对其再次殴打、骚扰,阿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报警回执等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足以证明双方在恋爱期间阿强多次殴打阿珍,造成阿珍人身和精神损害,可以确定阿珍曾遭受家庭暴力且后续仍有面临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据此,碑林法院作出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阿强对申请人阿珍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阿强接触、骚扰、跟踪申请人阿珍。

(承办法官向辖区民警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承办法官向辖区社区工作人员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2023年2月27日,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已送达至辖区公安机关及社区,如被申请人阿强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关注和保护妇女权益,一直是碑林法院的坚定立场,也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碑林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实际行动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筑起法律防护墙!

无论是恋爱或同居情侣之间的暴力还是婚内暴力均属于家庭暴力,当事人在面临或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年1月1日所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法官提示:如果您身边有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劝阻,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您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积极寻求帮助,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妇联、公安机关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寇娟)

(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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