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案结事了促和谐 赠送锦旗致谢意

时间:2023-03-01 21:51:36来源:作者:

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能助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能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创造必备的条件。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长期以化矛盾、解纠纷作为日常工作的重心,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和谐的办案理念贯穿案件始终,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也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3月1日,当事人为了表达感谢,为民事审判庭侯楠法官送上一面写着“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近日,民事审判庭侯楠法官承办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原被告之前本是一起合作的友好关系,后因双方在一些问题发生分歧,无法调和,乃至于最后诉至法院。侯楠法官在庭前认真查阅案卷资料,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初步分析研判,认为双方因交流沟通不畅,出现误会,形成心结,导致矛盾发生;如果单纯的依法判处,不仅不利于事情的化解,还有可能对涉案企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发当事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沟通协调,最后双发当事人也意识到靠诉讼程序并不能彻底的解决问题,在承办人的耐心劝导下,双方主动联系并最终握手言和,案件以撤诉的方式了结。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在咸阳调研时强调,“依法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也不能就案办案,更不能追求结案数量而忽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今后,泾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司法服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也将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贯穿到整个办案过程中,真真正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何方元)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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