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21:48:11来源:作者:
2月27日,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督促通信网络运营企业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堵塞违法犯罪漏洞的一起社会治理检察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会后向两家通信运营企业公开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对代理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大代理营业门店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掌握相关从业人员实施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处置等三个方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守法经营。
通信网络运营企业负责人在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上表示,“我公司对检察建议内容认真学习讨论,认真落实整改,开展全渠道警示教育和检查;追究渠道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拓展网络安全和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通信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紫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县域内发生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作案手段均是通信网络运营企业的渠道从业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用户的电话号码、验证码后,批量销售给不法团伙,危害公众利益,暴露出通信网络运营企业存在行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此,该院针对县域内两家通信网络运营商展开调查,发现其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力,管理不够完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存在漏洞和隐患,应当及时消除。
该检察建议的制发,受到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可,认为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结合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增加了一道“防火墙”。该院表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使用手机、电脑等通信网络设备时,应当注重保护个人的电话号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外泄,减少受到网络诈骗侵害的风险。(袁丽莉)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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