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从小事做起,倡导岗位学雷锋

时间:2023-03-02 15:17: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康志峰

2月10日22时30分许,正在辖区巡逻的佳县公安局康家港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称: 一名妇女在大社村一超市附近徘徊,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指导员曹江立即带领辅警马向文赶赴现场。

到达超市时,民警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的妇女,自言自语,语无伦次,神情异常。由于初春的陕北大地,天气乍暖还冷,该妇女冻得瑟瑟发抖,民警随即将其带到超市,由于该妇女无法提供任何有价值线索,民警们一边利用各个微信群展开搜寻,一边利用信息平台核查走失人员。经过不懈努力,锁定该妇女为佳县螅镇张家塔村杨某。

此时室外气温为零下10度,通过与其村队干了解得知,杨某家中只有一个体弱多病的丈夫,考虑到事发地离其家有30多公里路,加上刚降了一场大雪,冰天雪地、天黑路滑,为确保杨某的人身安全,驱车将杨某安全送回家中。看到被民警救助并送回家的杨某,其丈夫对民警的救助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

2月23日,“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六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后,佳县公安局广大公安民警纷纷表示:尽管时代变迁,但雷锋的形象在警营里,早已超越时代,不再定格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道路上,公安民警一定要把雷锋精神在《东方红》故乡的大地上代代传承下去,弘扬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的理念,自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在警营里形成人人学雷锋、人人做雷锋的生动局面,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在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前夕,佳县公安机关青年民辅警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学雷锋活动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积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2月18日,佳县警方接到辖区高某报称:家中2万元现金,金项链、银手镯、香烟等共计价值3万余元的现金、物品被盗,损失较大。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兵强将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获取大量有价值线索,综合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贺某(男、42岁、佳县人)。2月22日,果断出击,乘胜追击,在榆阳区驼峰路将其抓获,案件成功破获,现场起获作案工具,金戒指、银手镯等赃物。

佳县公安局深化开展“铭记嘱托 忠诚担当”学习实践为突破口,弘扬雷锋精神,瞄准新目标,承担新任务,走好新征程。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倡导岗位学雷锋,警营树新风,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水平安全力量保障高质量发展。

白云山派出所推出“一年365天学雷锋,每日24小时树新风”的爱民服务理念,提升户政窗口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办理业务更便利,为辖区群众和游客服务更优质,将岗位学雷锋活动向纵深推进。

城关派出所以“岗位学雷锋、服务争标兵”活动为载体,实行“5+2”“白+黑”“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把365天×24小时服务落地落实,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让雷锋精神在窗口单位绽放光芒。2022年以来,收到感谢信8封、锦旗5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单位。

兴隆寺派出所立足岗位实际,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2022年民警做好事58件,节假日(夜间)办理63件,夜间办理10件。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