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以公益之名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时间:2023-03-02 21:42:09来源:作者:

2月28日下午,在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来临之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联合洛南县人民法院积极督促被告人李某某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补植10棵红豆杉,修复非法狩猎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2022年9月,李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用猎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李某某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开庭审理之前,经与被告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被告人以补植复绿的方式替代性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在办理类似生态环境案件时,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面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下一步,我院将对红豆杉的成活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用实际行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雷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