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1:48: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农谚说“到了惊蛰节,锄头不停歇”。为顺应农时,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3月2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并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
在范某与张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范某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24亩李子园。2022年1月1日张某主动找到范某,自愿承包范某经营的李子园,当日双方即签订承包协议,张某获得李子园承包经营权,同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支付部分承包费后就不再履行支付,范某以张某违反协议且疏于李子园管理经营,造成果园荒芜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由张某支付李子园剩余承包费。
法庭受理案件后,张某怠于应诉,既不主张诉讼权利,也不履行诉讼义务,更不参加庭审。范某作为原告心急如焚,眼看到了“惊蛰”时节,李子园即将开花挂果,如若错过时节,园子就将再荒一年。承办法官抢抓农时,在开庭审理后随即前往果园进行现场勘查,结合证据材料,依法裁判解除范某与张某签订的李子园承包协议,并判处张某承担协议约定义务,支付承包费用。案件的顺利裁判使原告范某紧锁的眉头得以舒展,也使春日的李子园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西乡法院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民生发展为出发点,持续延伸司法触角,深入田间地头,采取上门调解、现场勘查、普法宣传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做到公正司法、阳光司法、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讯员:谢照艳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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