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诚信3·15普法活动

时间:2023-03-16 01:03:39来源:作者:

前言: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大荔冬枣”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19年11月15日“大荔冬枣”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12月17日“大荔冬枣”入选2019年第四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大荔冬枣”已经成为了大荔县向外界推荐自己的一张名片。品牌已经树立,而如何让该品牌力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这需要更多人的共同努力。

 


 

3月15日上午,正值第41个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杨冬,带领民三庭、朝邑法庭民事审判团队来到陕西关中红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宣传。

活动中,该公司董事长、大荔县冬枣销售协会会长黄红波首先向干警们介绍了其作为一名温州人,见证并推动大荔冬枣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变强的过程。在详细地了解冬枣协会运行情况及司法需求后,杨冬专委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常用法律,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并结合大荔法院审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讲述了商标知识及保护商标的重要性,对如何预防商标侵权、商标维权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随后向工作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彩页。

协会负责人表示,法院送法进企业活动,即是对公司员工的关怀,也为对协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地标保护,守护好“大荔冬枣”品牌质量,协会下一步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大荔冬枣市场,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促进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新和运用。

今后,大荔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司法职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实做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企业,助力营造高效、便利、暖心的法治化环境,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高依晗)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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