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5:59: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了隆重纪念第41个国际消费权益日,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渭南中院法官干警在渭南市中心广场举行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着重就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群众遇到和关心的法律难题,提出法律建议,积极引导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采取了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编辑:张释予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