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0:10: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唐燕
村民老张在蒿坪镇骑车时
因为路面有油打滑摔倒受伤
好好的路面哪来的油呢?
2022年5月,安康市汉滨区老王驾驶的大货车液压油管破损,导致路面大量油污,老王遂将车辆停在路边检查,此时,恰巧紫阳县汉王镇老张驾驶摩托车自蒿坪镇向汉王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油污路面时,摩托车发生侧翻,造成老张受伤。经医院诊断:老张右肩关节脱位;右膝部软组织损伤;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右肩胛盂骨折;右肱骨大结节及肱骨头骨折。老张住院3天,花费医疗费、检查费5383.71元。
老张认为,因老王操作不当导致大货车变速箱破损停在路边修理,机油漏满整个路面,老王并未采取任何警示以及处理措施,导致自己摩托车侧翻,右手臂脱臼,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一纸诉状将老王告上紫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000元。
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责任及赔偿损失。老王因驾驶的车辆液压管漏油,停车检修时,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导致老张行驶至油污路面时车辆侧翻,造成老张受伤,老王应对老张的损害结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22年8月,紫阳法院判决老王向老张赔偿各项损失费用9129元。
危险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路况复杂、易发生事故的路段以及正在进行道路施工的路段应依法依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志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起到提醒机动车驾驶员注意的作用。(紫阳法院)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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