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02:56:07来源:作者:
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14日,被告康某雇原告拆除旧窑洞,并且双方签订了《窑洞拆迁合同》,约定拆除旧窑洞,每孔费用为25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在被告康某监督协助下将被告所有的旧窑洞拆除,但因拆迁费用没有到位,暂时没有兑现。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康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拆除费用未果,故原告将被告康某起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座谈,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后果,解答相关疑惑。起初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较大误会,情绪较为激动,座谈工作一度难以顺利进行。在办案人员的耐心详细的沟通下,双方解除误会,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兑现旧窑洞拆除费用共计7500元,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原被告双方也化干戈为玉帛,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清涧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了解,确保公平正义,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让当事人减轻诉累与诉讼成本,切实增强司法获得感,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高治文)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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