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法院】高效!一日调解三案,“小调解”构筑“大和谐”

时间:2023-03-24 02:58:36来源:作者:

提供课程与实际不符退费难?

租赁房屋却拖欠租金催缴难?

发生车祸且对方主责赔偿难?

No!这些一点都不难

往下看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张敏法官如何

运用“枫桥经验”一日调解三案~

 

实地查看找线索

多次调解止纷争

原告小赵(化名)在被告洛一教育公司(化名)报名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公司承诺培训过程中会安排导师提供完善的学习服务,网课开通后因提供课程与描述不符,小赵向公司提出退课申请,但却遭到拒绝,于是小赵诉至莲湖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协议》并返还全部学费。案件办理中,张敏法官了解到,被告的办公场所已搬离,于是前往办公原址调研终于联系上了被告,经多次调解,双方在庭前达成了一致意见,圆满化解了纠纷。

情法结合找突破

耐心调解赢民心

原告小黄(化名)将房屋租给被告万凯公司(化名)。合同履行期间,万凯公司多次拖延支付租金,共欠付租金19万元。经小黄多次催缴,公司向小黄出具了两份《承诺书》,但并未依约履行,也未腾退房屋,并且万凯公司在租房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损害了房屋,于是小黄诉至莲湖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万凯公司承担各类费用共计414277元。张法官情法共释,教育被告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又向小黄讲明公司的困难之处,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万凯公司向小黄返还房屋并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共计280000元。

因地制宜定方案

双向调解获认可

原告张丽(化名)与被告王华(化名)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张丽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华负事故主要责任。张丽遂向莲湖法院起诉,要求王华支付医疗费等共计126696.7元。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王华虽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因其家庭困难,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责任。张敏法官以节约诉讼成本,早日化解纠纷为出发点,从法律和现实层面进行了分析,并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劝导,最终双方确定了王华通过分期的方式向张丽支付各项损失共计80000元。

 

庙后街法庭自开展“枫桥法庭”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释法明理、定分止争。

 


编辑:晨晖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