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6:01: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潘望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王芋人法官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在校园打架引发的纠纷案件。
在某学校九年级一班,孔某给张某起外号,并叫张某父亲的名字,张某知道后与其发生争吵,孔某打了张某左眼一拳,双方厮打在一起,后被同学们拉开。现张某将孔某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因左眼受伤住院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7万元。
法官在解了基本案情后,组织双方的家长和学校负责人进行庭前调解,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切入点,从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避免矛盾扩大化、换位思考等方面进行调解,并从法律角度释明学校的义务、家长的责任。经过耐心劝解和疏导,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孔某和学校于2023年3月31日前,分别向张某赔偿3.5万元和6000元。
“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助,既化解了矛盾,又让我们学到了教育孩子的方法……”调解书送达后,学校及双方家长都向法官表达了谢意。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的教育离不开家庭和学校,法治教育更不能缺席。未央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注重从根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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