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7:42: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刘卫国的门外传来几声清脆的敲门声,推开门一看,原来是几天前执结案件的申请人王某,王某一进门就说:“今天我是特意来送锦旗感谢你的,我的案子结的如此快,全凭你有耐心了。”
据了解,2012年被告李某与王某珍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原告王某借款15万元,在与被告李某、王某珍约定月息后,双方当即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间,二被告只偿还共计9000元利息,当原告王某数年之后再次催要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时,被告李某与王某珍均以借口推脱,至今仍未偿还,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向神木市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二被告愿意分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到了还款日期,二被告却迟迟不还款,无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与王某珍态度配合。在确定此案有调解的可能性后,办案干警耐心劝导,反复释法明理,二被执行人终于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办案干警如实将二被执行人情况转达给王某,经过执行干警从中调解王某只索要了本金及部分利息,共计20万元,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本案也成功执结。
通讯员:杨峰、訾正伟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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