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9 22:35:46来源:作者:
“你们那么忙还上门来帮我立案,给我提供非常大的便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韩某喜极而泣,对于她来说解决了一件心头大事。
当事人韩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卧床、行动不便,她便委托丈夫前来彬州法院帮她办理立案。经立案庭法官询问查看后了解她的丈夫对立案准备的证据材料在形式和内容上不够完善,最重要的是他没有韩某的授权委托书。为确保诉讼的真实性、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愿、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立案庭的干警立即决定上门为韩某办理立案的相关手续。
彬州法院立案庭两名干警带着材料来到距离县城二十多公里的太峪镇景村村民韩某家中,向韩某核实了身份信息,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帮助她办理了诉讼委托手续、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时送达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帮助她完成了整个立案手续。对于立案庭的干警们而言,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常有的事,更是她们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彬州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对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着力解决弱势群体诉讼难问题,实现立案服务无死角。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衡婷婷)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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