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1 16:10:04来源:作者:
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便民服务,3月30日,富县法院干警驱车近两个小时来到黄陵县仓村乡上常村徐某某家中为其送达判决文书。
近日,富县法院受理的被告人徐某某与原告陕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富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判决下达之后,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外出不便、不会运用信息化技术,亲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比较困难,法院遂决定上门送达判决书。送达过程中,干警耐心为被告答疑解惑,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作了进一步法律释明。
近年来,富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利用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送执行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富县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司法为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深入群众心中。
作者:贺金霞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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