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时间:2023-04-06 15:58:38来源:作者:

试论如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郑道强、张娅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做到司法公正,笔者有以下粗略的看法和观点。

一、持续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公平正义防线。一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办案流程监督,对案件流转进行纠错,防止司法不规范问题发生,实现案件数据全覆盖、流程全监控、办案实时预警,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健全案件评查机制,确立规范司法“硬约束”。采取实时评查与终结评查相结合,全面把握案件实体质量;流程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程关注案件程序质量;专项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突出规范重点案件质量。同时,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得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监督。三是修订完善检察官考核实施办法,制定规范司法“风向标”。结合上级院对基层院分析评价考核重点,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考评细则和评分标准,制定出台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建立检察官履职评价体系,推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通过考核促进规范司法的“指挥棒”作用。

二、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强化监督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严防各类“节日病”。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加强对上下班工作纪律、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车辆管理、禁酒令、节假日带值班、考勤请销假制度等进行督察,形成常态化督察机制。严肃会风会纪,实行参会签到制,规范干警统一着装。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督促立行立改,坚决做到“零容忍”,达到警示提醒目的。

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抓实记录填报。组织全员对“三个规定”学习培训,使干警明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打消思想上的顾虑,积极主动如实填报。坚持做到“逢问必录”,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检务督察定期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把铁规禁令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预案,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制定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准确实施“四种形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报备制度,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分管领域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抓好内部监督管理。以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例通报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思想上的警戒线,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运行,维护司法公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系丹凤县检察院)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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