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院:强制执行非儿戏 暴力拒执需担责

时间:2023-04-06 21:40:18来源:作者:

 

3月28日,黄龙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郑某甲拘役4个月,赵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该案系洛川法院近年来在强制执行中首次遇到的暴力抗拒执行案件。

2009年4月,张某与郑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洛川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判令由郑某给付张某1.3万元。判决生效后十年有余,期间尽管经张某多次催要,但郑某一直分文未付,张某万般无奈之下,遂于2022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郑某随后来到执行局,执行人员王某向其释法明理,督促让尽快履行该案给付义务,郑某非但自称无给付能力,而且大声吵嚷,对王某辱骂不停。后在对郑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其拒不配合并召唤同行人员郑某甲、赵某对执行人员采取辱骂、踢打等方式进行强烈对抗,致使执行人员王某、李某、高某不同程度受伤。

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至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以妨害公务罪对郑某、郑某甲、赵某提起公诉。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延安市中级人民院遂指定由黄龙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人民群众应尊重执法权威,任何试图用过激手段向司法机关施压企图挑战司法权威的做法,都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维护执法权威需要全社会共同理解支持,人人遵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人民群众的利益才会被更好保障。(供稿:张晖)


编辑:晨晖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