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6 21:42:14来源:作者:
“真的特别感谢玉山派出所警察同志,帮我挽回了损失”,4月4日下午,蓝田县玉山镇群众李先生来到玉山派出所,对玉山派出所民辅警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着“人民好警察,百姓贴心人”的鲜艳锦旗送到民警手上。
原来,2023年初,李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玉山镇被贺某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诈骗五万余元。接警后蓝田县公安局玉山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出警处置。经查,系渭南市贺某出具虚假合同诱骗李某签订,并在履行虚假合同过程中编造虚假事实、以骗取李某信任获取钱财为目的,多次向李某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55999元钱。民警多次前往渭南多地进行调查取证。2月27日,蓝田县公安局玉山所民警在渭南市蒲城县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贺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帮李先生追回被骗钱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提醒
合同诈骗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复杂性和欺骗性,事发后往往损失巨大,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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