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16:33:57来源:作者:
作者:张寒阳
近日,略阳法院民事审判庭顺利化解了一起涉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向原告公司退还租金及赔偿违约金共计5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原告略阳县某能源有限公司因经营煤炭生意需要,向被告某建筑公司租赁了位于某镇的一片闲置地,当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对租期及租金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租金并开始使用。2022年年底,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向原告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原告其非法占用的土地为某村集体所有,被告公司无权出租,收到通知书后原告立即搬离场地并低价处理了部分煤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给原告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原告随即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剩余租金并赔偿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研判案情,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均为当地的企业,考虑到直接审理裁判会激化两公司矛盾,也不利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双方企业诉累,在庭审前,法官及助理多次联系双方给当事人做工作。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调解意见基本一致,于3月29日下午进行调解。被告公司当庭表达了退还租金的诚意,也说明了自己公司的困难,承办法官再次耐心地为当事人辩法析理,希望双方可以互谅互让,借此机会化解矛盾。终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当庭返还剩余租金及赔偿违约金共计5万元。调解结束后,被告公司财务立即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汇款5万元,至此,双方公司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该案是略阳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企业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下一步工作中,略阳法院将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效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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