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6:34:00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联合街办、司法所、村组仅用三天时间,高效处理一起交付场地案件,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周某与王某、邰某签订《场房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铁王村的40亩场地及厂房、牛棚出租给周某,但王某未按合同履行交付牛棚。周某投资开办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合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实际调查了涉案牛棚,查明王某已将牛棚租赁于案外人,现案外人实际占有牛棚,并开设养牛场养殖了100多头牛。案件承办人研判案情后,因该案涉及第三人利益,为避免案件不断陷入循环诉讼,久拖不决增加双方实际损失,案件承办人一方面对被执行人、案外人释法说理,并发出执行公告,要求其搬离场地,另一方面积极与街办沟通协调搬迁事宜。同时特邀街办工作人员、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联合执行团队”,给相关人员分析利弊,并告知他们合理处置的可行性及双方利益保护的共赢性。最终,被执行人协同案外人用两天时间迅速腾交了牛棚,申请执行人给予了部分补偿,双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案件快速执行完毕。
此案通过“执行法官全程跟进、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的府院联动工作模式,依法、高效的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政府、法院之间的良性司法互动,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撰稿:杨文博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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