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院印发《实施方案》大兴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16 11:45:56来源: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和市委、省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汉中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动员全市检察干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汉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坚持”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和制约汉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实践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自觉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自觉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为汉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方案》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市委确定的12个方面内容和省院确定的30个方面内容,重点从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问题研究、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与完善建议等18个方面开展调研,市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院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方案》明确了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具体方案、扎实开展调研、深化分析研究、做好情况梳理、强化跟踪问效等6个具体步骤,确保调查研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院党组要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环节工作。严明调研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深度调研,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防止走过场、不深入。注重统筹协调,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与检察工作重点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科学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地点,系统谋划调研行程,同类或相近调研课题上下协同,一体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全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凝聚大兴调查研究的共识和力量,为汉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郑文婷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