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5:33:47来源:作者:
基本案情
王某杨某两情相悦,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杨某怀孕,约定遗产全部由腹中孩子继承并立好遗嘱。怀孕期间,丈夫王某因车祸不幸身亡。王某的哥哥对这笔遗产起了不轨之心,妄图从中分得一杯羹,声称胎儿没有权利继承遗产,而自己是哥哥理应继承部分财产。双方争论不休,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个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王某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此前王某已经立下遗嘱表示其财产归腹中孩子所有,法律赋予胎儿继承权,且相关程序合法,遗嘱成立。遗嘱在王某去世时生效,理论上其全部遗产归胎儿所有。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胎儿出生为死胎的,不认为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而王某哥哥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后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妻子)杨某、王某父母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不存在第一继承人时,才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综上,无论从遗嘱或法定继承来看,王某哥哥都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Q: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是否有继承权?
A: 《民法典》基于胎儿进行的特殊保护包括遗产继承,只要胎儿出生后为活体就享有继承权,不限制存活时间。
Q:夫妻离婚时,预留给胎儿的财产如何处理?
A: 如果胎儿出生后不幸离世,预留给胎儿的财产份额,需要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重新进行分配。
Q:胎儿能否接受老辈赠与?
A: 老人对腹中胎儿的赠与是有效的,胎儿的父母可以先代收下礼品,胎儿出生后就视为其个人财产。
Q:胎儿因交通事故受损,能否索要赔偿?
A: 《民法典》在对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中,包括了胎儿受到损害之后的赔偿请求权,所以除了赔偿孕妇外,胎儿也可以独立主张赔偿后续的医疗费用。
来源: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