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5:42:06来源:作者:
为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筑牢监管安全防线,提升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5月25日,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组织新入矫2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社区矫正纪律,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服从监管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首先,临渭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在矫正期间未按规定时限报到,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现场教育,李某本人作出深刻检讨,表明以后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努力做一名守法好公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也引以为戒发表自己的观点。其次,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通过讲解警示教育案例,利用鲜活的例子让社区矫正对象知敬畏、明事理,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侥幸心理,敬畏法律,敬畏规则,摆正态度,提高认识。最后,派驻干警也通过介绍监狱日常管理规定和监禁刑罚与社区矫正的区别,勉励在坐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规范言行,认真悔罪,用心改造。
通过开展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彰显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打好了警示教育“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