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8条措施护航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30 14:46:45来源:作者:

近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4个方面8条具体措施,为持续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加快推动城固高质量发展目标,准确把握高质量项目是硬支撑,积极回应高质量项目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切实在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中延伸司法职能、彰显司法担当、贡献司法力量。

《方案》提出,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司法理念,认真贯彻全市法院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项目落地和企业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要畅通涉高质量项目建设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对涉高质量项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严惩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干扰破坏高质量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高质量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公正审理涉高质量项目建设的案件,规范金融领域秩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保护诚信守法经营。加大涉高质量项目案件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高质量项目建设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保护涉高质量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方案》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司法服务与保障在高质量项目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查,深入排查企业在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主动提供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持续优化完善司法服务机制,提高企业满意度。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和系统保护思维,综合运用无过错责任、环境保护禁令等制度,服务产业结构绿色优化改造升级,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即时调处,不断提升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效能。


作者:贾菲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