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4:32:22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雁塔法院西影路法庭利用家事纠纷“共享法庭”,巧妙调处两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全职太太,我能否要求一些家务补偿?
张某、李某结婚近20年,婚初感情尚可,婚后张某为照顾家庭,辞职成为家庭主妇。生活中,由于张某、李某性格不合,时常发生矛盾,双方感情破裂。由于再无和好可能,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多年进行家务劳动的补偿金5万元。
还没开庭就把我们的事情处理好了!
陆某与贾某是一对年轻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相处不睦经常发生冲突,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矛盾难以调和。陆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西影路法庭受理上述两起案件后,认为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矛盾,遂引入家事纠纷“共享法庭”解纷力量,由西安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高新分站工作人员徐燕先行进行调解。
通过多次细致沟通、耐心劝解,缓和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宋一林、郑彤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在线指导,经过反复沟通和共同努力,最终使当事人达成了书面的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两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共享法庭”是雁塔法院审判工作延伸到基层治理的具体体现,雁塔法院将继续发挥“共享法庭”便民优势,推动更多要素向“共享法庭”集聚,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