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0:26:31来源:作者:
米仓秘境,生态大河。位于西乡县西南边陲的大河镇,地处巴山腹地、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山多林密,生态资源丰富。6月5日—6月6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西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琨一行轻车简从,驱车100余公里前往大河镇,实地调研该镇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便民诉讼服务等工作。
人不负青山 青山定不负人
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巴山山脉西段、米仓山中段,总面积34192公顷,是县内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张琨一行在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俊峰的陪同下,先后前往保护区龙池保护站、楼房保护站、河西保护站与工作人员交流座谈,详细了解保护区在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重点围绕违法盗采猎杀野生动植物行政处罚与司法衔接,环境资源巡回审理,“以案释法”普法教育等方面工作与保护区领导深入交换意见。
张琨表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是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担当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要牢记“国之大者”,密切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共同守护好这一方“绿色明珠”。
诉源治理 多元共治
大河镇地处偏远、山大沟深,随着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兴起和经济活动的活跃,如何及时高效满足当地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成为摆在驻地法庭和当地司法所面前一道绕不过的“难题”。
张琨一行带着问题搞调研,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干部共同座谈,就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进行交流;着重就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开展深入探讨。拟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由司法所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前置开展“人民调解”,法庭“司法确认”保底断后,在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的同时赋予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保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在萌芽,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调研期间,西乡法院干警同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一道前往川陕赤北县第五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追寻先辈足迹、传承红色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通讯员:李筱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