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促和谐 案结事了皆欢喜

时间:2023-06-12 17:55:24来源:作者:

 

近日,杨某来到我院将一面绣着“热情服务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办公室,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道:“对您给我们处理的案件非常满意,太谢谢了!”并再三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感谢。

杨某系正在办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原告方,2002年,原告经朋友介绍,从被告许某的丈夫处购买涉案房屋,当时仅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后也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许某的丈夫去世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未果,遂诉至法院。

我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但由于卖房时间过久,许某住址已变迁,联系方式也发生变化,案件送达陷入了僵局。后在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相关关联案件,并通过之前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联系到被告的儿子陈某,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耐心与其沟通答疑,虽然母子俩未在一起同住,但陈某愿意配合,主动领取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司法文书。陈某表示自己母亲年龄大了,对原告黑夜敲门骚扰甚是反感,双方纠葛甚久,积怨颇深。开庭当日,陈某带着其母许某到庭参加诉讼,开始时许某情绪激动,称她根本不认识杨某,原告及诉讼代理人表示有介绍人当庭作证,双方剑拔弩张。看此情况,承办法官根据审判经验,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耐心梳理案件症结,缓解双方情绪,又直指矛盾焦点,经过释法明理,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解决纠纷。又为了避免案件留有后续问题,经原告同意,法院追加第一顺序继承人被告许某儿子陈某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原告杨某诚恳向母子俩道歉,二被告同意在一个月内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做到了案结事了,皆大欢喜。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阎良法院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院人的使命与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司洁 张福荣 宋林彧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