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5:48:42来源:作者:
6月8日,西安灞桥法院执行局分别协助完成了一起办理车辆产权证和一起传拘当事人的异地执行行动,保障了外地法院异地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6月8日上午9时许,灞桥法院执行指挥平台接到来自大荔法院异地执行的申请。申请言明,大荔法院需对案件拍卖成交车辆办理车辆产权证,但因地域限制,大荔法院无法进行预约,加之时间有限,故申请灞桥法院予以协助。接到申请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大荔法院执行人员,在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并明确了需要配合具体事项后,执行人员当即前往车管所协助办理业务,一小时后成功协助办理完车辆产权证手续,并顺利交付于车辆买受人。
上午还未结束,执行指挥平台又接到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异地协助拘传的申请,申请拘留被执行人赵某某,并尽可能促成双方和解或引导赵某某履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或对方拒绝履行,即对赵某某采取拘留措施。接到申请后,灞桥法院执行人员随即联系山阳法院相关人员,了解案情并确认需要配合协助执行的事项。
当日下午,灞桥法院协助山阳法院执行人员带被执行人赵某某前往医院进行拘留前体检,结束后依法将其拘传至灞桥法院执行局,反复对其释法明理、劝解引导,并言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及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赵某某承诺履行给付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某当庭履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迅速出击,全力配合,灞桥法院执行局一日协助完成两起异地执行行动。大荔县法院及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对灞桥法院的积极协助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近年来,灞桥法院秉持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完善执行协调协助机制,多次快速出击协助兄弟法院异地执行,切实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