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卖房后
拖两年不搬离
腾房现场
妻子竟以跳楼相威胁
以此对抗执行
结果如何呢
小编带您直击西安莲湖法院“硬核”执行现场
阿强和阿珍为夫妻关系,二人有一套房屋登记在阿强名下。2021年,阿强将房屋卖给阿力,并将房屋过户在阿力名下。后由于疫情原因,双方未进行房屋交接,仍由阿珍居住。
2023年,阿力诉至法院,要求阿强和阿珍腾房。经审理,法院判决阿强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向阿力交付房屋,阿珍配合阿强完成交付义务。判决生效后,阿力多次要求阿强夫妻腾房,但二人拒不履行腾房义务。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阿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莲湖法院办案人员蒋卫鹏向被执行人阿强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阿强与第三人阿珍,要求其尽快履行腾房义务。
6月8日,阿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腾房,请法官现场见证。6月9日,执行干警到达房屋现场,阿强和阿力已安排好开锁公司与搬家公司,由于房屋无人,随即进行换锁、入门。
进门后,办案人员发现大量属于第三人阿珍的物品,立即联系阿珍,通知其即刻赶到执行现场,清点个人物品。阿珍到达现场后,情绪十分激动,开始辱骂、推搡、威胁执行法官,还扬言要跳楼对抗执行。
执行法官立即向执行局负责人袁博、执行团队队长刘新浩汇报现场情况,请求支援。支援力量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安抚阿珍的情绪,用身边真实的案例耐心释法,并向其告知对抗执行、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宽慰和劝解下,阿珍的情绪逐渐平复,腾房行动开始有序进行。
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不断与阿珍进行沟通,了解其心结所在。原来,阿强与阿珍婚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阿珍认为阿强未经自己同意,私自将房屋出售,未给自己补偿,所以才心态失衡。执行法官又与阿强进行沟通,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阿强向阿珍支付了7万元的补偿款。阿珍也积极配合腾房工作,并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经过5个小时的清点、打包、搬运等工作,执行行动圆满结束。执行法官随即向阿力移交了房屋,阿力的合法权利得到了有力保障。
此次腾房行动就是莲湖法院开展“三秦锐士2023•促公正、提效率、惠民生”系列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莲湖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以“1281”工作思路和“六个院”为抓手,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执行行动,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王健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