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 14:47:37来源:作者:
孙房房法官,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三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兼任三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庭长,主要承办辖区内一审行政、民商事、环境资源案件。
孙房房同志,自2007年被任命为法官以来,他把对法律的信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了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实际行动时刻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22年8月该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办案标兵”称号,2014年11月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1月、2014年9月先后被省高院两次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4年8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咸阳市优秀法官称号”,并先后被省、市、县三级法院系统评为英模代表。
业精于勤、荒于嬉,人生进步的阶梯就是勤奋。成绩属于过去,未来需要奋斗,现在就是起点。孙房房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不断重新定位自己,俯下身子,扎扎实实、勤勤恳恳迈好每一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现代愚公的奋斗之歌。
编辑:赵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