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7:06:29来源:作者:
近日,勉县法院武侯法庭受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021年5月被告家饲养的两条狗闯入原告鸡舍,咬死90余只乌鸡。经村、派出所多次调解,历时两年时间能调解成功,原告无奈诉至我院。
因纠纷发生时间过长,乌鸡市场零售价存在波动。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利益,本院向勉县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发去协助函,对原告诉称的黑凤乌鸡在基准日2021年5月5日勉县市场零售价格进行认定。
6月15日上午,承办法官与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勉县综合农贸市场、九冶菜市场乌鸡销售点进行价格采集。经销售人员辨认涉案乌鸡现场照片,确认品种为本地乌鸡,并非原告诉称的黑凤乌鸡,两者价格相差每斤十元左右。同时也确认了涉案乌鸡的生长周期、饲养方式、公鸡母鸡各自批发、零售价格,为案件客观、公正审理打下基础。
今年以来,勉县法院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走进群众,避免“坐堂问案”,探事实、查案情,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王鑫中 孙泽
编辑| 苏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