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讲办案故事:巧用“六尺巷”,化解心中墙

时间:2023-06-19 17:56:34来源:作者:

 

安徽省桐城市有一条100米长、2米宽的小巷,名为六尺巷,起源是两家人为争住宅边界发生纠纷,后因一首“让墙诗”而退墙让路,这则典故流传至今。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

当地结合工作实际,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创新推出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轻伤害案件,检察官巧用“六尺巷工作法”,通过“阅全卷、听意见、辨是非、走现场、讲典故、促和解”,变矛盾“中转站”为问题“终点站”。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被害人刘某系邻居,一天张某和刘某因村道通行一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事后,经司法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首先通过阅卷详细了解了案发背景、案发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事实,并对该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再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是否构罪和涉嫌罪名,并讯问当事人案发过程、矛盾主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等,听取了双方意见。

检察官意识到:该起轻伤害案件是因为邻里偶发矛盾,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就演化为了伤害犯罪,如果只是简单处理案件,矛盾就会被掩盖下来,随时可能再出问题。必须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解决纠纷,化解张某和刘某之间的这堵心墙。

承办检察官以“求极致”的精神探求事实真相,通过查看现场、走访当地村委会、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厘清了案件来龙去脉,发现当事人具有亲属关系,有和解基础。检察官随即开展和解工作,通过讲法规、讲典故、讲案例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谅解,冰释前嫌,恢复了和睦邻里关系。鉴于张某认罪认罚、双方达成和解、积极赔偿损失、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公开听证会、检察委员会讨论案情,最终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轻伤害案件虽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但对不少当事人来说,却可能是“天大的事情”。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以借古喻今为切入点,以释法明理为着力点,以化解矛盾为关键点,以公平正义为根本点,实现矛盾不激化、纠纷不扩大、案结人和合,推动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刘思采(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