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 | 切实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

时间:2023-06-26 15:21:37来源:作者: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切实降低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

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发挥释法说理作用。该院严格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确保认罪认罚案件无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全覆盖。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办案人员首先与值班律师就相关案件进行沟通,告知其案情、拟提出的量刑建议及理由,并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值班律师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

细化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认罪认罚始终。该院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规范、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取证,督促做好认罪教育工作。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向犯罪嫌疑人解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结合罪名、法定量刑幅度、量刑情节,详细说明提出量刑建议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基于认罪认罚作出的量刑减让幅度,以公正、明晰的论证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法律后果,获得内心认同,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

强化法律监督,精准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该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经法院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该院及时调整量刑建议,依法维护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司法权威,促进提升办理刑事案件的质效。


来源:洛南检察院 樊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