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16:34:31来源:作者:
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为了有力震慑毒品犯罪,营造全民拒毒、防毒的社会氛围,陕西省高院发布“全省法院2022年以来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五件,西安碑林法院李社武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李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
2021年初,西安某大学在校学生李某某从网络上了解到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信息后,通过微信添加上线,购买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后按照比例兑辅助油,作为“上头电子烟”进行贩卖。2021年7月,李某某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经被国家列管为毒品的情况下,先后向他人贩卖毒品“上头电子烟”四次,非法获利885元。公安机关将李某某抓获后,在其住处查获电子烟油共计23.5279克,经鉴定,检出毒品合成大麻素成分。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多次向他人贩卖,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此案也是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碑林区法检两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和决心,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该案涉及新类型毒品,且在未成年群体流行,是碑林法院审理的首例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案件,具有典型性及教育意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不法分子给电子烟中掺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俗称“上头电子烟”,属于新型毒品,常常出现在酒吧、夜店、KTV等娱乐场所,有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检测、更容易上瘾等特点,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人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并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而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近年来,青年人已成为“上头电子烟”吸食者主要人群,该案的审判旨在教育青少年要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并向全社会警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此次入选“全省法院2022年以来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了上级法院对碑林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肯定和鼓励。禁毒工作,关乎居民生活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碑林法院积极响应西安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活动,探索实践诉源治理工作与禁毒宣传相结合,将诉源治理及“无讼社区”创建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禁毒宣传带动其他犯罪预防,将犯罪预防有机地融入 “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有效降低辖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为深入推进辖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