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17:05: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明轩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是法律赋予业主、业主大会的权利。近日,阎良法院能动司法,主动联系城管、物业、居民代表、街道办等参与调解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全面退出案涉物业服务区域,执行费500元亦全额缴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阎良法院再次以实际行动奏响民生工程和谐曲,谱出百姓幸福生活新篇章。
申请执行人某业主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认为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判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案涉物业服务区域。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已到期限,且申请执行人已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判决驳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没有明确的移交对象为由拒不退出案涉服务区域。案涉服务区域有 2600多户业主,案件能否高效执结关乎着辖区百姓对人民司法的满意度及辖区的稳定发展。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案涉小区业主委员会之所以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与被执行人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是因为被执行人在合同服务期限内的服务缺位,并了解到案涉小区业主委员会已选定了新的物业服务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间的症结后,执行法官邀请新华路街道办城管办的工作人员参与协调,并多次组织双方现场协商方案。执行法官现场向申请执行人讲解了物业服务人的聘用流程,分析当下仓促移交物业服务区域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将调查广大业主的意见向被执行人反馈,最终被执行人表示待申请执行人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后积极配合移交,退出案涉物业服务区域。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
居民小区是最基层的居住环境,安全有序、友好宜居的居住环境关乎着百姓幸福生活,和谐稳定发展大局。阎良法院在执法过程中秉承“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实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打造幸福阎良、善治之城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刘一笑